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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移民管理局2019年8月1日實施的12項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具有博士學位、在中國境內工作的外籍華人,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同申請。該政策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無地域限制。
申請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表》、本人證件照;
2、有效護照資料頁和居留許可復印件;
3、外籍華人證明(即加入外國國籍證明與中國戶籍注銷證明,或地級市僑務管理部門出具的外籍華人證明函件等證明材料);
4、博士學位證書,國外高校畢業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
5、工作單位《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工作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復印件;
6、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境外無犯罪記錄證明;
7、體檢證明(由我國政府指定衛生檢疫部門出具或者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并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證明出具時間應在受理之日前6個月內);
8、翻譯(有關材料是外文的,應翻譯為中文并加蓋翻譯公司印章)。
據中國新聞網報道,2016年,北京中關村先行先試外籍人才直申中國“綠卡”政策。
報道稱,為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集聚北京,包括外籍華人博士可直接申請中國“綠卡”,外國留學生可在中關村實習、兼職創業等20項出入境政策措施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實施。
為激發外籍華人回國創新創業熱情,新政推出了專門針對外籍華人長期居留和永久居留的便利政策:在中關村創業的外籍華人不受60周歲年齡限制,可憑工作許可和雇主擔保函件直接申請5年有效的工作類居留許可,也可憑創業計劃直接申請5年有效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
新政對外籍華人申請永久居留實施優待。外籍華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在中關村企業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中國境內實際居住累計不少于6個月,可以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關鍵詞: 外籍華人博士可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