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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馬道軍)記者從昨天召開的全市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暨社區工作會議上獲悉,我市出臺基層治理“1+2”文件,立足為基層賦能、提質、減負、增效,在人員配備、待遇薪酬、發展空間等方面進一步優化。
“1+2”文件中,“1”是指《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意見》,“2”是指《南京市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南京市社區(村)星級評定管理辦法(試行)》。
針對社區工作者人員緊張的現實,《南京市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要求社區工作者配置標準為每萬人城鎮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以區為單位),經適房、安置房、老舊小區等服務管理任務較重的社區(村)可適當增加配備。
按照計劃,我市將完善社區工作者“三崗十八級”薪酬制度;持續健全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 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從事社區工作; 舉辦全市最美社區工作者評選活動,讓廣大社區工作者“有奔頭、有甜頭、有盼頭”。
在拓寬社區工作者職業發展通道上,我市將加大面向社區(村)黨組織書記、居(村)委會主任定向招錄公務員力度。對連續任職滿兩屆、表現優秀的社區(村)黨組織書記,可按規定程序解決事業單位人員身份,業績突出、群眾公認、符合條件的可通過擇優調任、換屆選舉等選拔進入街道(鎮)領導班子。同時,推薦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勞動模范,社區工作者應占一定比例。
基層工作基層評。根據《南京市社區(村)星級評定管理辦法(試行)》,我市將建立以居民滿意度為導向的考評機制,其中,五星社區(村)不超過全市社區(村)總數的10%,四星社區(村)不超過20%,二星及無星要有一定數量。星級評定中群眾測評占50%。
評定結果與社區績效工資總量掛鉤。以三星社區(村)為基礎,被評為五星、四星社區(村)的,績效工資總量可在原有基礎上分別提高20%、10%;被評為二星或無星社區(村)的,績效工資總量在原有基礎上降低10%。
評定結果與職業發展掛鉤。黨組織書記任職期間,所在社區(村)被評定為四星及以上的,在按規定程序參加事業編制人員選聘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特別優秀的,可通過擇優調任、換屆選舉等選拔進入街道(鎮)班子。
此外,新政強調,除中央和省、市明確要求的,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針對社區(村)開展考核評比,切實減輕基層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