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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方彬楠 張晗)1月7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疾控局發出了《關于實施 “乙類乙管”后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锻ㄖ访鞔_,為保障新冠患者不因住院費用問題影響治療,文件規定對住院的新冠患者延續“乙類甲管”時的政策,全額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費用。新冠患者在所有收治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住院醫療費用,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該政策以新冠患者入院時間計算,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