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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7月17日,寶新金融集團有限公司發布關于獨立非執行董事辭任及不遵守上市規則有關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提名委員會組成的規定的公告。
公告顯示,由于其他業務承諾,李均雄先生已辭去寶新金融集團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提名委員會成員,自2022年7月17日起生效。李先生已確認與董事會并無任何意見分歧,亦無任何有關其辭任須提請公司股東垂注的事宜。
此外,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發行人董事會必須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且人數須占董事會成員至少三分之一。上市發行人的提名委員會必須由大部分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
李先生辭任后,獨立非執行董事人數及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未能符合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董事會將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竭力在李先生辭任日期起計三個月內物色合適人選,以委任其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提名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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