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景峰醫藥(000908)(000908.SZ)發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湖南證監局”)下達的《關于對景峰醫藥、葉湘武、黃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相關情況如下:
據查,2020年5月、2020年9月,公司分別轉讓所持控股子公司海門慧聚藥業有限公司43%、20%的股權,上述股權轉讓在2020年年報中合計確認投資收益3.36億元。2021年8月30日,景峰醫藥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提示性公告》稱,上述股權轉讓的會計處理存在差錯,經重新計算后,調減2020年度利潤總額1.07億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絕對值的9.38%。
上述行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第一款、第三條的相關規定。湖南證監局決定對景峰醫藥以及負有主要責任的公司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葉湘武、財務總監黃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