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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匯2月9日丨福建金森(002679)(002679.SZ)公布,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福建金森集團有限公司(“金森集團”)的書面通知,獲悉金森集團申請確認發行面值不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2022年面向專業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并已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出具的《關于福建金森集團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符合深交所掛牌條件的無異議函》(深證函〔2023〕82號)。
根據《無異議函》,深圳證券交易所對金森集團申請確認發行面值不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2022年面向專業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符合深交所掛牌條件無異議。《無異議函》有效期為出具之日起12個月,金森集團將在《無異議函》有效期內,根據自身資金安排和市場情況,擇機發行、發行部分或不發行本次可交換公司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