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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孩子判給男方,男方不撫養,女方可以申請變更撫養權。但要是男方屬于支付撫養費的一方,這種情況下不撫養孩子也就是不支付撫養費,此時要是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
二、撫養權更改不一定需要通過法院,只要夫妻雙方達成合意便可以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找法網提醒,訴訟過程中所需要的證據如下:
1.關于夫妻雙方綜合素質的證據。比如,教育經歷證明、單位頒發的榮譽證書等。
2.關于雙方的撫養能力的證據。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雙方的經濟能力;二是雙方的家庭成員。
3.關于孩子意見的證據。如果孩子已滿八周歲,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見,大部分情況是法官會單獨和孩子談談,做成筆錄入卷。
三、沒有撫養權的一方把孩子帶走可能會被對方起訴或者申請強制執行。雙方就孩子的撫養權和探視權問題應該合理協商解決。離婚之后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強行將孩子帶走,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時也是對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撫養權是通過法院判決來認定的,則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將孩子的帶回來。如果是雙方協議離婚并達成的孩子撫養權協議,則需要再次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確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的,然后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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