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日前,上海市崇明區交通委員會公布了一批行政處罰案件。其中,中國通信建設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擅自挖掘公路和公路用地,違反了<<上海市公路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被上海市崇明區交通委員會給予警告處罰。
(圖源: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政府官網截圖)
天眼查信息顯示,中國通信建設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國通信建設第五工程局),法定代表人為李樹森,企業成立于1989年,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成員,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從事建筑安裝業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10000萬人民幣。值得注意的是,該企業不僅存在多條被執行人信,還涉及到法律訴訟35條,涉案總金額72.501498萬元。
(來源:轉載自中國質量新聞網)
注明“來源:XXX(非原創)”的作品或者標明媒體的新聞摘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方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文章內容僅供參考。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方聯系的,請權屬方直接私信或者發郵件至 fang@cqn.com.cn,以便盡快處理。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