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眾期待的個人養老金制度終于落地。推動發展適合中國國情、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意味著我國將開啟個人養老金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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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我國一直缺乏有關養老第三支柱的頂層設計規劃。作為養老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健全,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已覆蓋超10億人;第二支柱企業(職業)年金制度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但是,第三支柱方面此前僅進行了稅延養老保險等試點,沒有正式出臺頂層設計方面的政策文件。
因此,《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的出臺,被視為補齊制度短板的關鍵,有利于推進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養老保險需要。
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建立,為我國居民養老儲備提供了更多選擇。業內普遍認為,第二支柱涉及人群和積累規模有限,部分企業缺乏建立企業年金的動力。而隨著新經濟、新業態的迅速發展,傳統的勞務關系模式發生了改變,部分靈活就業人員也不會被第二支柱覆蓋。個人養老金不但豐富了包括靈活就業人員在內居民的養老投資儲蓄方式,也為其提供了更多的金融產品種類。
根據《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個人養老金制度下,在中國境內參加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均可自愿參加自主選擇,無需企業發起,又有國家稅收優惠支持,能夠最大程度調動個人養老積極性。
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建立,可以增加養老金資產規模及其保障能力。人口老齡化導致養老金缺口日益擴大,發展個人養老金,一方面,通過個人賬戶制實行完全積累,可集聚長期養老資金;另一方面,通過投資實現保值增值,可提高我國居民的養老金待遇水平。此外,還可以為資本市場發展提供長期穩定資金,優化資本市場機構。
不過,對于大多數居民而言,個人養老金還是一個新生事物,有必要從國家層面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調動各方積極性,促進個人養老金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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