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晚間,新華社發布消息稱,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10大核心要點 1、鼓勵金融機構增加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準政策。增加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把支農支小再貸款和再貼現政策覆蓋到包括民營銀行在內的符合條件的各類金融機構。
2、完善股票發行和再融資制度,加快民營企業首發上市和再融資審核進度。
3、抓緊推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穩步推進新三板發行與交易制度改革,促進新三板成為創新型民營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重要平臺。
4、加快商業銀行資本補充債券工具創新,支持通過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轉股型二級資本債券等創新工具補充資本。從宏觀審慎角度對商業銀行儲備資本等進行逆周期調節。
5、研究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范圍限制,規范實施戰略性股權投資。
6、積極培育投資于民營科創企業的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等早期投資力量,抓緊完善進一步支持創投基金發展的稅收政策。
7、商業銀行要盡快完善內部績效考核機制,制定民營企業服務年度目標,加大正向激勵力度。對服務民營企業的分支機構和相關人員,重點對其服務企業數量、信貸質量進行綜合考核。建立健全盡職免責機制,提高不良貸款考核容忍度。
8、新發放公司類貸款中,民營企業貸款比重應進一步提高。貸款審批中不得對民營企業設置歧視性要求,同等條件下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貸款利率和貸款條件保持一致。
9、加快實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和證券行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研究支持民營企業股權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起設立民營企業發展支持基金。支持資管產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通過監管部門認可的私募股權基金等機構,參與化解處置民營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
10、抓緊清理政府部門及其所屬機構(包括所屬事業單位)、大型國有企業(包括政府平臺公司)因業務往來與民營企業形成的逾期欠款,確保民營企業有明顯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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