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近日,浦江城管中隊就接到居委反映浦連路某一小區的底樓住戶在其房子后側的公共綠地上擅自挖了一個大坑,下沉居村的城管執法隊員得知這一情況后,立即和居委一起上門調查核實情況,發現現場小區公共綠地上有一個長寬約1米,深約50厘米的深坑,其內深埋的管道都已經暴露在外。
執法隊員向當事人詢問,得知其想搞一個小水池養魚,周邊種點花草,想打造一個小景觀地,美其名曰美化小區環境。執法隊員對老伯這種異想天開的想法哭笑不得,立即責令其停止破壞綠地,恢復原貌,但是老伯堅稱這塊是公共綠地,自己是小區的居民,可以使用這塊綠地,不愿意進行整改。對于這些居民而言,種花種草也許已經成了一種愛好和生活習慣,然而,這種愛好和習慣又無可避免地與相關管理條例發生了矛盾沖突。于是執法隊員耐心地勸解老伯,告訴他公共綠化是大家的,并不能占為己有,詳細解釋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小區綠化應該整體規劃,個人不得隨意改造公共綠地。經過一番教育勸誡,當事人老伯打消了不切實際的想法,并一起整改恢復原貌。
生活愛好最終還是服從于政策法規。誠然,對于這位老伯來說,他的愿望也許是為了美化小區環境。然而,他們卻不曾想到,此類行為在滿足個人愿望的同時,無形中違反了相關管理條例,可能損害小區更大多數人的利益。那么,既然已經有了相關規定,個人能做的就是遵守規定。
下一階段,浦江城管中隊將繼續對住宅小區公共綠地侵占問題進行梳理整治,同時加強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切實改善居住環境,提高小區居民的幸福指數。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