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7日訊 (記者 張海蛟) 近日,生態環境部網站通報稱,2018-2019年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工作繼續開展,12月19日工作組發現涉氣環境問題52個,12月20日工作組發現未嚴格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問題2個。
這篇名為《生態環境部通報2018-2019年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情況(12月19日)》顯示,河北省邯鄲市冀南新區的鵬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鵬浩房產”)出現在涉氣環境問題的污染源名單,問題類型為建筑工地未落實“六個百分百”要求。
建筑工地“六個百分百”要求如下:工地周邊100%圍擋、物料堆放100%覆蓋、出入車輛100%沖洗、施工現場地面100%硬化、拆遷工地100%濕法作業、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
鵬浩房產成立于2009年11月26日,隸屬于保集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集控股”)旗下。
官網顯示,保集控股成立于1996年,總部設在上海,是集地產、貿易、金融、產業為一體的多元化集團企業并在香港、日本、澳洲、法國、美國設有分(子)公司。集團以開發建設為基礎,以運營和資本運作為兩翼,以貿易和金融為驅動的“一體兩翼”+金融助推的發展戰略,致力于地產、大健康和智能制造產業的開發及運營,成為最值得信賴的城市服務運營商。
目前保集控股法人代表、董事長為裘東方。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統計,這是保集控股旗下子公司五個月以來第二次登上監管黑名單。
今年8月,據報道,寧波市市場監管局公布十大典型互聯網違法廣告案例。寧波甬南保集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波保集”)發布違法房地產互聯網廣告案位列其中。
寧波保集廣告違法行為如下:寧波保集在公司微信公眾號、慈溪房產網上發布“保集府”樓盤廣告,含有“慈溪保集府是主內城區目前容積率最低的一塊地塊,將引進其最高端的府系產品線……”、“比明月湖版塊具有更接地氣的生活場……”、“約125/143㎡城心墅境,近在咫尺,步行10分鐘可達……”、“可享受到慈溪最優質的實驗小學,上林初中等教育資源”等內容。廣告費用為60000元。
寧波保集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以下簡稱“《廣告法》”)第九條、第十三條及《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四條、第十八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五十九條,《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罰款41000元。
《廣告法》第九條規定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四)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五)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六)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泄露個人隱私;(七)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八)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九)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十)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廣告法》第十三條規定: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
《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四條規定: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二)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三)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四)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
《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十八條規定: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
以下為全文:
生態環境部通報2018-2019年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情況(12月19日)
2018-2019年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工作繼續開展,12月19日工作組發現涉氣環境問題52個,12月20日工作組發現未嚴格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問題2個(見附表)。
一、未嚴格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問題2個。
其中,河南省新鄉市獲嘉縣1家,洛陽偃師市1家。
二、發現涉氣“散亂污”企業3家。
其中,山西省臨汾市翼城縣1家,運城河津市1家;陜西省咸陽市武功縣1家。
三、發現2臺應淘汰燃煤鍋爐未拆除。
其中,河北省石家莊市元氏縣郭軍強食品加工點1臺(1蒸噸以下),滄州市吳橋縣宏遠物流東方停車場1臺(1蒸噸以下)。
四、工業企業未安裝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問題8個。
其中,河北省秦皇島市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1家;山西省太原市不銹鋼產業園區1家,晉中介休市1家,運城市夏縣1家;河南省安陽市龍安區1家,洛陽市伊川縣1家;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1家,寶雞市蔡家坡經濟技術開發區1家。
五、工業企業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問題3個。
其中,河北省石家莊市元氏縣1家;河南省三門峽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1家;陜西省咸陽市咸陽高新區1家。
六、VOCs整治不到位問題11個。
其中,河北省秦皇島市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1家,滄州市新華區4家、吳橋縣1家;山西省臨汾市永和縣2家,運城市芮城縣1家、運城經濟技術開發區1家;河南省洛陽市老城區1家。
七、工業粉塵無組織排放問題4個。
其中,河北省秦皇島市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1家;山西省呂梁市嵐縣1家,晉中市平遙縣1家;陜西省西咸新區1家。
八、建筑工地揚塵管理問題4個。
其中,河北省邯鄲市冀南新區1家、武安市1家;山西省運城河津市1家;山東省德州市齊河縣1家。
九、物料堆場未落實揚塵治理措施問題9個。
其中,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1家,承德市灤平縣1家;山西省晉中介休市1家、昔陽縣1家;河南省安陽市滑縣1家,新鄉市長垣縣1家,三門峽市澠池縣1家;陜西省寶雞市千陽縣1家,渭南市華州區1家。
十、排污口設置不規范問題2個。
其中,河北省滄州市青縣1家(排氣筒高度不足15米);山西省太原市不銹鋼產業園區1家(未設置排氣筒)企業廢氣排放口設置未達到環評要求。
十一、其他涉氣環境問題6個。
工作組發現,河北省保定涿州市東城坊鎮二戰村;山西省長治市黎城縣西仵鄉趙家山村,晉中市平遙縣保生廢品收購點;河南省開封市尉氏縣金沙灣小區西側,新鄉市長垣縣滿村鎮毛莊村;陜西省渭南華陰市太華街道辦南段路存在露天焚燒現象。
對上述問題,生態環境部已通過督辦問題清單交辦相關市、縣(區)人民政府依法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