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1月3日訊 1月3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阜銀保監罰決字〔2018〕1號行政處罰書顯示,經查,黑龍江省安豐保險代理有限公司阜陽分公司(以下簡稱安豐代理阜陽分公司)存在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牟取不正當利益的問題。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三十一條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阜陽監管分局決定對安豐代理阜陽分公司罰款5萬元。
安豐代理阜陽分公司時任臨時負責人黃亞魁,對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牟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阜陽監管分局決定對黃亞魁警告并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