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地方本科高校轉型發展,是“變”與“不變”的辯證統一:轉型發展需要“變”的是發展理念、發展定位、發展方式和發展主體;高校的轉型發展,是在傳承與守護基礎上的創新,在保守與開放之間獲取自由的革故鼎新過程,而非無源之水式的求異與放棄,一方面意味著地方高校在“大建設”基礎上的新發展,同時也意味著傳統大學精神的回歸與堅守。地方本科高校轉型發展是進化而非革命,轉型發展要把握好教育基本規律,積極探索轉型發展的可行路徑,構建轉型發展的新動能,實現高品位的轉型發展。
關鍵詞:地方本科高校;轉型;大學精神;教育基本規律
引導地方普通本科高校轉型發展,是新時期從供給側深化高等教育綜合改革,增強高等教育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能力的重要舉措,是我國政府在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培養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的背景下做出的戰略部署,其影響早已超出了教育界,成為廣受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門話題。
從詞義上來看,“轉型”必然涉及到改變,“所謂轉型,是指事物的結構形態、運轉模式和人們思想觀念的根本性與深層次轉變,是主動求新求變的創新工程”。[1]基于對轉型的這一理解,地方本科高校的轉型發展,可視為學校為應對新形勢而從辦學理念和辦學行為上主動求新求變、積極作為而實現自我超越的過程。既然如此,地方本科高校轉型是徹底的改變還是部分的變?如果是部分的變,那么,變的是什么?不變的又是什么?畢竟地方本科高校作為當代大學的一種類型,不僅僅是一個適應和滿足社會需求的機構,而是有著其自身內在規定性的生命有機體,發生在其身上的任何一種變化,都不會無緣無故突變,而是一個連續漸變的過程,是在大學基本精神傳承基礎上的創新,是在保守與開放之間獲取自由的過程,是變與不變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