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設立專門機構來規劃、指導、監督國內養老服務的產業化建設。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日本養老服務產業建設初期,日本政府主導的社會福利事業已難以滿足龐大的老年市場需求,一些中小企業開始試圖進入老年服務市場。日本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政策經歷了“允許”——“開放”——“扶持”的三個階段,政府通過出臺市場規范并建立行業標準,對中小企業進行管理和技術的指導。同時,政府先后組建“銀色標志認證委員會”,出臺了“老齡商務倫理規范”、建立了“銀色標志制度”、制定看護保險制度,通過市場上提供多樣化服務內容,推動了養老服務產業的健康發展。
法國政府出臺各種優惠政策鼓勵企業投資老年產業。例如,若企業對60歲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增值稅減少為5.5%,對70歲以上的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則免征企業繳納的社保稅。政府運用財政政策引導企業參與市場競爭,促進養老服務產業的擴大,滿足老年人的需求。同時政府對養老服務進行系統規劃。2005年,法國政府推行家庭服務業促進計劃,將居家養老服務等相關行業納入國家戰略規劃。由政府和企業共同出資對養老服務產業從業人員展開培訓,把技術培訓融入大學職業教育,促進養老服務產業發展。
芬蘭政府對養老服務業進行產業規劃和指導,建立了符合老年人居家養老特征的服務模式,并規定了養老服務內容,為老年人提供家政、醫療、保健服務。政府養老服務給予財政補貼,形成了多樣化的養老服務市場,為老年人居家生活提供了各類便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