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裝配式建筑發展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土地出讓合同、建設用地規劃條件、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等環節明確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比例要求;在保障性住房及中小學、幼兒園、醫院、體育場館等政府投資工程建設中全面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造要求。住宅工程在強制推行預制樓梯、疊合樓板等部品構件基礎上,大力推廣應用預制內外墻板、機制煙道、預制管道井等預制構件;在道路橋梁、綜合管廊、市政管溝等市政基礎建設中,積極推廣應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各縣區(開發區)要結合學校建設、房地產開發項目貫徹落實建設條件意見書制度將任務目標分解到各建設工程項目中,在6月1日前,將任務分解情況上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節能科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