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據上清所,首創置業有限公司發布關于轉移債務融資工具清償義務的公告。
據悉,2021年7月9日,首創置業與吸并方北京首創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訂立吸收合并協議,據此,首創置業與吸并方將根據吸收合并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包括前提條件、生效條件及實施條件)實施吸收合并。此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吸并方作為合并后存續方將承繼和承接首創置業的所有資產、負債、權益、業務、人員、合約以及所有其他權利及義務,而首創置業最終注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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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8日,經北京首都創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2021年第7次會議審議,決定由首創城發以吸收合并的方式私有化首創置業并使其從香港聯交所退市。
2021年9月23日,經首創置業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同意按照上述吸收合并的方式完成首創置業的吸并及交易。
據樂居財經查閱,北京首創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6月10日,法定代表人為李松平,注冊資本為2988196.016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房地產開發;投資管理等。
公告顯示,為切實保障投資人權益,首創城發擬承繼首創置業發行的19首創置業MTNO01、20首創置業PPNO001、21首創置業MTN001和21首創置業MTNO02。完成承繼后,上述債券簡稱和債券代碼不變,首創城發將承繼上述債券全部的權利義務,并按照上述債券原條款和約定條件認真履行信息披露、兌息兌付等發行人所應盡義務,首創置業不再承擔信息披露、兌息兌付等責任。
首創置業表示,該事件不會影響公司及承繼方的經營業務、償債能力和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的還本付息。